韦应物(737~792),中国唐代诗人,汉族,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。唐朝时期大臣、藏书家, 右丞相韦待价曾孙,宣州司法参军韦銮第三子。
出身京兆韦氏逍遥公房,以门荫入仕,起家右千牛备身,出任栎阳县令,迁比部郎中,加朝散大夫。外放治理滁州、江州刺史,检校左司郎中、苏州刺史,世称“韦苏州”、“韦左司”、“韦江州”。
贞元八年,去世,时年五十五岁,葬于少陵原。个人作品六百余篇。 今传《韦江州集》10卷、《韦苏州诗集》2卷、《韦苏州集》10卷。散文仅存1篇,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。
《秋夜寄邱员外》、《答李瀚》、《寄全椒山中道士》、《淮上喜会梁州故人》、《初发扬子寄元大校书》、《长安遇冯著》、《夕次盱眙县》、《寺居独夜寄崔主簿》、《东郊》、《赋得暮雨送李胄》、《寄李儋元锡》、《滁州西涧》、《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》、《送杨氏女》、《调啸词 二首》、《长安道》、《行路难》、《横塘行》、《贵游行》、《酒肆行》、《相逢行》、《乌引雏》、《鸢夺巢》、《燕衔泥》、《鼙鼓行》、《古剑行》、《金谷园歌》、《温泉行》、《学仙二首》、《广陵行》、《萼绿华歌》、《王母歌》、《马明生遇神女歌》、《石鼓歌》、《宝观主白鸲鹆歌》、《弹棋歌》